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有时间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这些情况,比如适用法律、法规确实有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那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这里的三十日起算点是用人单位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而且这是除斥期间,不会因为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要是当事人超过这个期限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了,当事人能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也要及时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