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上,法院是有权力的。事故发生后,一般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责任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过在民事诉讼里,这认定书只是证据。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审查事故责任认定。要是法院觉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既符合事实,又合乎法律规定,通常就会采纳这个认定结果。
可要是一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能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就会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重新认定事故责任。这表明,法院不一定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来,有独立判断确定事故责任的权力。
虽然通常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最终的责任判定。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可积极收集证据,在诉讼中争取让法院重新公正地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