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拥有的房子,一个人别轻易拿去卖,不然麻烦可不少。房屋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里,每个共有人按确定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处分按份共有的房子,得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要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达到这个份额要求还擅自卖,这就属于无权处分了。
共同共有则基于夫妻、家庭等共同关系。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子,得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如果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卖房子,这是无权处分。要是买房的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就是他受让时不知情、出了合理价格还办了产权登记,那房子就归第三人,其他共有人只能找擅自卖房的人赔偿损失。要是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能把房子追回来。所以,共有房屋处分要按法律规矩来,别擅自行动,免得自己吃亏。要是有复杂情况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