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当得利诉讼里,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包含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类型。
先说诉前财产保全。要是利害关系人碰到情况紧急的状况,不马上申请保全,自身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过,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要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马上开始执行。如果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没有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法院就会解除保全。
再讲讲诉讼财产保全。对于那些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让当事人遭受其他损害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或者责令其做出一定行为,又或者禁止其做出某些行为。就算当事人没提出申请,必要的时候法院也能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话,法院同样会裁定驳回申请。
所以,在不当得利诉讼中,只要满足上面说的这些条件,当事人就有权申请财产保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