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既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又不签合同,劳动者能依法主张不同的权益,不过这不属于“共同赔偿”的情况。
先说不缴社保这块。按照劳动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做的事。要是单位没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征收部门投诉。社保征收部门会责令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把社保补齐,还有可能对单位加收滞纳金。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直接让单位用给钱的方式赔偿社保损失。但要是因为单位没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没法享受社保待遇,还造成了实际损失,那劳动者可以通过打民事官司要求赔偿。
再说说不签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要是单位违反规定,不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起,每个月也要给两倍工资。
由此可见,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和不签合同这两种违法行为,法律有不同的处罚办法和维权途径。劳动者可以分别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