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几种情形,在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要是法院曾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同样应当准予。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里,想离婚的一方要负责举证,证明存在上面说的那些能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还有庭审的具体情况,以此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到没法挽回。就算另一方不想离婚,但只要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过来,如果想离婚的一方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