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大家签合同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合同附件没签字的情况,可别以为这样合同就没效了,其实合同仍可能是有效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合同在当事人都签了名、盖了章或者按了指印的时候就成立了,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那一刻起就开始生效。合同和它的附件一般是有主从关系的。要是主合同里清楚写了附件得双方签字才生效,可附件没签字,那附件就不生效。不过这不一定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只要主合同没有其他导致无效的情况,它还是有效的。
要是主合同没对附件的生效条件做特别规定,而且附件只是对主合同的补充说明,就算附件没签字,只要双方都已经按照主合同和附件的内容实际做了,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从实际行动来看,合同和附件整体是可以认定为生效的。
但要是合同的履行得靠附件里的关键内容来确定,可附件没签字,双方对附件内容的理解又不一样,那就很可能会产生纠纷。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最好保证主合同和附件都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要是已经出现了附件没签字的情况,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补签,或者用其他书面的方式把附件的效力确定下来,这样心里也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