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一审时若想增加诉求范围,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操作。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结束前提出增加诉求。这会有两种不同情形。
2、要是新增的诉求和正在争议的劳动纠纷有紧密联系,没办法分开处理,法院就会把新诉求和原来的一起审理。这里说的紧密联系,就是新诉求和原来仲裁的诉求是因为同一件事或者同一个法律关系产生的,彼此之间关联很大。举个例子,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到了一审又要求支付因为拖欠工资产生的赔偿金,这两个诉求都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这件事,联系紧密,法院就会一起审理这个新增的诉求。
3、如果新增的诉求和原来的劳动纠纷能分开,没有必然联系,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要是劳动者在一审提的新诉求和原来仲裁的诉求是独立的纠纷,法院就不会处理这个新诉求,而是会告诉当事人再去申请仲裁。比如,劳动者仲裁的时候要求支付加班费,一审又要求支付没休年假的工资,这两个诉求是因为不同的情况产生的,是可以分开的,这个新增的诉求就得另外去申请仲裁。
4、当事人在一审增加诉求时,要注意把握好提出的时间和条件,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