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存在正在诉讼中的案件时,是不能直接去申请注销的。从法律层面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公司要注销得先依法开展清算工作。清算主要就是把公司的债权债务理清楚,把公司的业务做个了结。
要是公司有在诉案件,这时候它的债权债务还不明确。要是着急去注销公司,那债权人的利益就可能没法保障,打官司的正常流程也会受到影响。举个例子,债权人本来指望通过诉讼拿回欠款,公司一注销,他们可能就没地方去追讨了。
要是公司想注销,股东可以组成清算组来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得对诉讼案件好好处理。要是公司是原告,清算组要决定是不是接着打官司把该收的钱收回来;要是公司是被告,清算组就得去参加诉讼,处理可能要承担的债务。
只有等诉讼案件结束了,债权债务都清理好了,清算组做出清算报告,并且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才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公司有在诉案件时,别想着走捷径直接注销,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股东要积极组成清算组,认真处理诉讼案件和债权债务,这样才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