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是能开展绩效考核的。非全日制用工通俗来讲,就是按小时算工钱,员工在同一家单位干活,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加起来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在法律上,并没有哪条规定不许单位对非全日制员工搞绩效考核。单位和员工可以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里,把绩效考核的事儿写清楚。绩效考核是个有用的管理办法,能让单位清楚员工工作干得咋样,成果如何,还能激励员工把活儿干得又快又好。
但单位在做绩效考核的时候,得遵守法律规定。考核标准得明明白白、合情合理,还能具体量化,不能随便弄些不合理的指标来坑员工。而且,考核结果得跟工资啥的合理关联起来。要是因为考核不达标要降工资,得按合同和法律来,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
要是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员工也别害怕,有合法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和单位好好沟通,把问题说清楚。要是沟通没用,还能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总之,员工要知道自己的权利,遇到事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