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里,被起诉的对象一般是被告,但不同诉讼类型有不同称呼和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要是因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起了纠纷,被对方当事人告到法院的一方就是被告。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觉得另一方没履行合同义务而起诉,那么被起诉的那一方就是被告,同时被告也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刑事诉讼的情况比较复杂。被指控犯罪并受到刑事追究的人,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个阶段,被叫做“被告人”。但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涉嫌犯罪的人一般被称作“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被起诉对象的称呼不一样。
行政诉讼中,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是被告。
总的来说,被起诉的对象通常叫被告或者被告人,不过在刑事诉讼的特定阶段,称呼会有所不同。大家要注意这些区别,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角色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