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时通常不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说在签合同过程中,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比如合同因一方过错不能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就会产生。
在合同履行阶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已经生效的合同来约束。要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这就属于违约责任了,违约方要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合同订立阶段的过错,当时没被发现,到了履行阶段才造成损害后果,而且这过错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这种行为有可能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另一方可以追究。不过,要判断是否真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得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严格审查是不是满足相关构成要件。所以,大家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仔细分析,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