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借条是常见的借款凭证,当借条上只写了担保人却没明确担保方式时,法律有相应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种情况会被视为一般保证。那担保时效怎么算呢,这里得分几种情况说。
要是借条里约定了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往后推六个月。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得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还没去做,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担保责任了。
要是借条没约定主债务履行时间,或者说得不清楚,债权人随时能让债务人还钱,但得给人家必要的准备时间。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给的宽限期结束那天起算六个月。
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按照法律规定去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而且还没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发现债务人确实还不上钱之前,是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不过有法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从这之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这个时效是三年。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不管是借钱的、被借的还是做担保的,在写借条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特别是担保方式和主债务履行期限。这样能避免日后因为这些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