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事人不请诉讼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去打官司,也就是自行诉讼,这是被允许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能自己决定怎么行使诉讼权利,既可以找律师或者其他人当代理人帮自己打官司,也能自己去参加诉讼。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普通的自然人当事人通常都有自己去起诉、参加庭审的权利。
不过,自行诉讼有它的问题。法律程序相当复杂,像立案、举证、在法庭上辩论这些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对证据收集和使用的要求也不一样。要是当事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打过官司的经验,就可能没办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错过了诉讼时效,甚至违反法定程序,这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不好的影响。
另外,在刑事案件里,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类的原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那他可能没办法自己全面参与诉讼。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必须得由法定代理人代替他们去诉讼。
所以,如果当事人法律知识丰富,也有打官司的能力,那自行诉讼当然没问题。但要是当事人对法律和诉讼程序不太了解,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是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