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谁来承担护理费,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讲讲不同情形下护理费的承担主体。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么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而在工伤治疗期间,也就是还没进行伤残评定时的住院护理,如果单位没派人护理,那就由单位负责。单位要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支付护理费。要是单位已经派人护理了,就不用额外支付护理费。
总结一下,评定伤残等级后经确认需护理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治疗期间单位没派人护理,护理费就由单位承担。大家遇到工伤护理费用问题时,可对照上述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