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里,很多人会担心中标结果无效却不知找谁审定。不同情形下,审定主体也不同。
行政监督部门有监督招投标活动的职责。要是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情况,导致中标结果可能无效,它就有权调查审定。像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这类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后,能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人民法院也能审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效性有争议,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判定中标结果是否有效。比如投标人冒用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受损方通过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中标结果无效。
还有仲裁机构。若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就可以按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所以,遇到中标结果无效的问题,要清楚不同审定主体的适用情形,合理选择解决途径。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