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伤案件,不是都得先仲裁。
处理工伤,关键的前置步骤有两个。一是工伤认定,得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来确定是不是工伤。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但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这两个步骤都不用仲裁。
只有当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问题起了劳动争议,才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像双方在工伤赔偿数额、支付方式上有分歧,就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能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要是只是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待遇,不用经过仲裁。只有出现劳动争议,仲裁才是起诉到法院的必经程序。大家遇到工伤问题,先弄清楚是哪种情况,再按合适的流程处理。要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