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达往往代表着一审或者二审程序画上了句号,案子进入到裁判结果确定的阶段,正常来说这时候是没办法补交证据的,但也有特殊之处。
先说一种情况。要是当事人发现了新证据,并且这个新证据是因为客观原因才没能在之前的诉讼里及时拿出来,那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再审,同时把新证据交上去。法院会对这个新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这个证据足够厉害,能够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那法院就会启动再审程序。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判决书还没生效,还处在上诉期,在二审程序中,要是能证明这证据属于新证据,也是可以提交的。比如,证据是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新发现的;或者一审的时候,当事人申请让法院去调查取证但是没被准许,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觉得应该准许,并且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二审法院收到这样的新证据后,会进行质证和审查。
从法律层面来说,判决书下达后要补交证据管得挺严。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得依据具体情况和手中证据的性质,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如果自己不太清楚,最好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忙,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