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不予起诉决定,不同的人有不一样的处理办法。
要是被害人对这个决定不满意,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仔细复查,然后把复查的结果告诉被害人。要是检察院还是维持原来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而且被害人也能不经过申诉这一步,直接去法院起诉。一旦法院受理了案件,检察院就得把和案件相关的材料都交给法院。这其实就是给被害人提供了好几种维护自己权益的办法,让他们在觉得不公平的时候能有地方去说理。
而被不起诉人如果对决定不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复查申诉情况,之后作出复查决定,接着把决定通知给被不起诉人,同时也会把这个情况告诉公安机关。对于存疑或者绝对不起诉的情况,被不起诉人在法律上本来就应该被认为是无罪的;酌定不起诉虽然说明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情节比较轻微。所以被不起诉人申诉,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不管是被害人还是被不起诉人,在申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定的时间,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