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里约定的过户日期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合同的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义务。只要合同里约定的过户日期是双方真实想法,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那对双方就有法律约束力。
要是卖方没在约定的过户日期协助买方办过户手续,就算违约了。按照《民法典》,买方可以让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比如,买方能要求卖方按合同约定的日期继续完成过户;要是因为卖方违约让自己有损失,像房屋价格上涨的差价损失,买方还能找卖方赔偿。
要是反过来,买方没在约定日期配合过户,同样算违约,卖方也能要求买方担责。
所以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得重视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样才能避免违约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