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关系里,债权人若要行使对担保人的撤销权,得有法定情形,还得按特定方式来。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债务人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举动,像白白把财产权益送出去,或者用特别低的价格转让财产等,而且担保人的行为还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时债权人就有了行使撤销权的权利。
不过,行使撤销权可不是债权人自己随便就能搞定的。必须得去法院起诉,不能自己直接就把相关行为撤销了。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人和担保人做了损害自己债权的事。这些证据可以是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转账记录,也可以是能证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当行为的交易文件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觉得债权人说的是真的,也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就会依法判决撤销担保人的相关行为。这里要提醒债权人的是,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那天开始算,得在一年内行使;要是从债务人行为发生那天起,过了五年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所以,债权人发现情况后得赶紧行动起来,别因为时间过了,让自己的权利没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