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上班路上也有可能遭遇工伤。要是在合理时间内,在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等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当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公司的赔偿有一套流程。公司要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的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认定为工伤之后,还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的情况分两种。要是公司已经按照规定给员工交了工伤保险,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不过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原来一样,这得公司按月给。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原来的待遇就停发了。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护理,这护理的事儿也得公司负责。
要是公司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那不管是原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还是公司本来就要承担的费用,都得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掏钱。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员工平时要留意公司有没有给自己交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要及时督促公司走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要是公司不配合,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