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咱们常说的解除合同里的“N”,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后,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一般来说,经济补偿年限“N”是没有上限的。
2、不过呢,也有特殊限制。要是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3、举个例子,某个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它的三倍就是15000元。要是有劳动者月工资是20000元,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时候就按15000元来算。要是这个劳动者工作年限超过了十二年,经济补偿最多也就按十二年算。
4、除了上面说的高收入人群这种特殊情况,劳动者工作年限对应的“N”是没有上限的,工作了多少年就按照多少年计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