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时,申请人一般不用预交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会在执行后从执行到的财产里扣除。
执行费用具体标准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确定。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还有,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件交50元至500元。
举个例子,执行金额是2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是19万元,按1.5%算就是2850元,这样总共要交执行费2900元。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等,不用向法院交执行费用。这也为申请人减轻了经济负担,遇到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