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登记有一套明确的流程。
第一步是申请。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去的时候得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申请之后就是受理环节。婚姻登记员会按照规定对大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要是初审没问题,就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但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就不会受理。
受理之后进入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大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之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另外,自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要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大家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主要看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内容。审查通过了,就会予以登记,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