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公生前借了钱,老婆当时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老婆是否要还钱,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方面,就算老婆不知道有这笔借款,它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是有还钱责任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事后认可的,这些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家里吃饭穿衣、住房出行、孩子上学、生病看病这些费用,都算家庭日常开销,如果老公借的钱用在了这些地方,老婆就得还钱。
2、要是借款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老婆既不知情也没在事后认可这笔借款,这时候就得由债主来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只有这样老婆才需要还钱。要是债主拿不出证据,老婆就不用还这笔债。
3、另外,如果老婆继承了老公的遗产,那她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老公生前的债务。不过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老婆愿意还的话可以还,不愿意也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