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过程中,要是对方没到场,这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调解安排在开庭审理前,被告要是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能直接缺席审理。不过对于那些必须到庭的被告,像有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或者不到场就查不清案子情况的,法院会发两次传票,要是还不来就会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而原告要是收到传票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相当于这个案子原告先不告了。
要是到了开庭审理阶段的调解,有一方没正当理由没到场,法院不会等了,会接着审理案子,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证据,再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直接作出判决。
但要是对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来,比如突然生病了,或者遇到了地震、洪水这种人力没法抗拒的情况,这时候就得赶紧向法院提交能证明这些情况的材料,法院一般会另外选个时间再安排调解。
遇到对方没到场的状况,当事人得赶快和法院联系,弄清楚法院具体会怎么处理,并且要积极配合法院的程序。要是对法院后面作出的判决不满意,可别忘了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提起上诉,通过这种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