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公司对劳务工工伤认定的效力。其实,公司认定劳务工不构成工伤,往往是无效的。
要先分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要是存在劳动关系,法定的工伤认定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司没有认定工伤的权力。所以,公司说劳务工不构成工伤,根本不能否定工伤事实。员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认定。
要是属于劳务关系,虽然没有“工伤”这个说法,但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了损害,双方要按各自过错担责。这时公司单方面说自己没责任,也不能算数。如果双方就责任承担起了争执,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以先协商、调解,也能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看双方的证据,判断接受劳务的一方有无过错、过错有多大,再确定责任比例。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遇到类似情况,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