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如果一方没理由就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这其实是侵犯了没直接养孩子那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离婚后没直接养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是有权利去看望孩子的,而另一方得配合。
2、要是碰到这种事儿,不妨先跟对方好好聊一聊,明确告诉对方这么做是违法的,要求对方让自己能正常看望孩子,并且商量好以后看望孩子的时间、方式这些具体的事儿。
3、要是商量不成,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配合自己看望孩子,同时确定好具体的看望时间和方式。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做判决。
4、要是对方不执行法院有关看望孩子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强制执行不是直接对孩子进行强制,而是通过罚款、拘留等办法,让对方履行配合的义务。
当看望孩子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要通过合法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自己能和孩子正常交流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