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终局裁决存在一些可撤销的情况,那它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裁决。
可撤销裁决的情况有好几种。比如,仲裁适用法律、法规确实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仲裁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会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处理这个案子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法院会组成合议庭来审查,如果发现裁决存在上面说的这些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就会裁定撤销裁决。一旦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能在收到裁定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就这个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特别注意,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必须申请。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就没办法再以这些理由申请撤销裁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