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贷款的处理是个关键问题,得先分清这贷款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还钱的事儿就只能由欠债的那一方来承担。一般像下面这几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比如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名义贷的款;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自己跑去资助那些跟自己没扶养关系的人所产生的贷款;还有一方悄悄自己筹资去搞经营活动,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因为这个产生的贷款。
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离婚的时候就得两人一起偿还了。通常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认可了的,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两人可以商量着怎么还,比如说好各自还多少。要是商量不拢,也能去法院,让法院来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俩的财产情况、经济能力这些因素,来合理分配还款比例。但要特别注意,夫妻之间不管是自己商量好的,还是法院判的还款方式,都只对夫妻两人有效。要是债主找上门来,他还是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还清所有的共同债务。还完钱的一方呢,可以按照之前的约定或者判决,再找另一方把他该承担的部分要回来。所以,离婚时处理贷款,一定要弄清楚债务性质,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