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铺做生意,债务偿还问题得根据不同的店铺性质来确定主体,这可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要是开的是个体工商户,那债务就由经营者来承担。为啥呢?因为个体工商户不算是独立的法人,说白了就是没有独立的“法律身份”。经营者对店铺经营产生的债务要负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店铺破产了,经营者得拿出自己的全部身家来偿还店里的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话,投资人要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要是企业的财产不够还债,投资人就得用自己的其他财产接着还。不过,如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就明确表示用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就得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担无限责任了。
合伙企业的情况稍微复杂点。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负责。先拿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去还债,不够的部分就由普通合伙人接着还。
公司制店铺有独立法人资格,用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一般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但要是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这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
法律建议:不管开哪种店铺,都要清楚自己在债务方面的责任。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要合理规划个人财产。合伙企业合伙人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公司股东遵守法律法规,别做滥用权力的事,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