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没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就安排上岗,劳动者有依法维权的权利。要是劳动者因为单位没缴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工作年限有关,打个比方,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因为单位没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没办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而遭受了损失,像医疗费用不能报销、领不到失业保险金这些情况,单位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具体赔多少,得看劳动者实际遭受的损失定。举个例子,劳动者因为单位没缴医疗保险,自己付了原本能报销的医疗费,那单位就得赔这笔钱。
劳动者要维权的话,第一步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让单位补缴社保并且要求赔偿。要是商量没啥结果,有两个办法。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补缴;二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还有赔偿损失。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