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发生劳动争议,想申请仲裁,这个时间限制是一年。计算的起始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那天。
2、要是当事人中有一方去跟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找相关部门寻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一旦中断,仲裁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
3、要是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那仲裁时效就会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接着继续算。
4、要是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起了争议,劳动者去申请仲裁,就不受前面说的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不过,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结束那天开始算的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