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房产但被告知无财产可执行,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法院认定房产有权利瑕疵,像设有高额抵押、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或者此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按法律规定,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居住房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才能执行。要是因生活必需住房不能执行,债权人可和被执行人协商,给其提供临时住房或安置费用,推动法院执行房产。
倘若法院还没查明对方房产情况,债权人得积极调查收集房产信息,像位置、面积、产权登记等,及时提供给法院。同时,也能向法院申请查封、评估和拍卖该房产。要是法院消极执行,债权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执行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来,既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