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遭遇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往往还得做劳动能力鉴定。这俩可不是一回事,性质和目的都不一样。工伤鉴定就像是一把尺子,用来衡量职工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疾病,到底属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只有通过了工伤鉴定,职工才有资格享受工伤待遇,它是享受工伤待遇的敲门砖。
而劳动能力鉴定呢,是要给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评个等级。这个等级可重要了,它是后续赔偿和安置的重要参考。打个比方,就像买东西按质量定价一样,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决定了工伤职工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受了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稳定下来了,要是身上留下了残疾,影响到劳动能力了,就得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这么做是为了准确知道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丧失到什么程度,然后根据这个来确定赔偿标准和相关待遇。比如说,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赔偿项目,都和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紧紧挂钩。
所以,通常完成工伤认定后,要是伤情对劳动能力有影响,就一定得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才能合理确定工伤职工该享受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建议工伤职工及时关注鉴定时间,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鉴定,别让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