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彩礼三金是很多地方的习俗,但婚后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三金,该怎么办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有三种情形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了结婚登记却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不过后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后男方想退彩礼三金,得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要是有证据证明存在“办了结婚登记却没共同生活”或“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三金,法院可能会支持。
如果不存在法定情形,男方要求退彩礼三金就没法律依据,女方可以拒绝。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决。女方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像共同居住证明、生活开销记录等,以此证明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