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债务分割是个绕不开的问题。不过得先弄清楚,这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那就先由夫妻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像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但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自然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在离婚协议里对债务怎么分的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约束作用,不能用来对付那些不知情的债主。债主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两人或者其中一方把钱都还了。要是一方还的钱超过了离婚协议里规定的份额,就可以向另一方要回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里,不管是借钱还是还钱,都要留好相关的证据。离婚分割债务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