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和“挪用公款”不同,挪用公款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法人股东挪用资金属于挪用资金法律问题。
要是法人股东凭借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出现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情况;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公司面对这种行为有多种应对办法。公司能依据自身章程和规章制度,内部处理该股东,要求其返还挪用资金,还可给予纪律处分。要是协商没用,公司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股东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若挪用行为达到犯罪标准,公司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求其刑事责任,罪名成立的话,行为人会被判刑。
公司处理时,得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财务账目、资金流向记录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