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等取保候审结束,就能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书,去银行把之前交的保证金领回来。
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得遵守不少规定。比如不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离开自己居住的市或者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变动,得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跟执行机关报告;接到传讯必须及时到案;不能用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去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要是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了这些规定,之前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相反,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一直规规矩矩没违规,等取保候审结束,执行机关会开出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这时候,被取保候审的人带着这张通知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去指定银行就能把保证金领回来了。通常情况下,当案件侦查完、审查起诉结束或者审判结束,如果不需要再取保候审,就会解除这个措施,同时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