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终本时想追加未出资股东,必须按法定程序来。
先得确定股东没出资这一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查查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弄清楚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期限。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验资报告等能证明股东没按规定出资的证据。
接着,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一般要交书面申请,写清楚追加理由和事实依据,并且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格式得符合法院要求。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可能还会组织听证,让各方表达意见、举证质证。要是股东说自己已经出资了,就得拿出出资凭证来证明。
如果法院认定股东没出资而且符合追加条件,就会作出追加裁定。要是股东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来解决争议。
需要提醒的是,追加未出资股东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很严格,实际操作比较复杂。所以建议大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确定方案,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达到执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