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分公司所签担保是否有效,要分情况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分公司没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要是分公司没经公司机关决议,以自己名义对外担保,一般认定无效。但有两种例外。第一种,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开立保函,或者得到有权从事担保业务的上级机构授权开立保函,这种担保是有效的。第二种,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没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对外担保,不过已根据担保公司法人授权从事担保业务,担保同样有效。
如果分公司经公司书面授权提供担保,并且在授权范围内签了担保合同,在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时,担保合同有效。要是分公司超出授权范围担保,超出部分无效。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公司要对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要是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担保合同,通常属于无权代理,担保合同无效。但要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担保合同就有效。
对于公司来说,要规范对分公司的授权管理,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相对人在接受分公司担保时,要审查其是否有授权及授权范围,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