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一般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不过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也没问题。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要负担多少诉讼费用。
在案件受理费支付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院退还。判决生效以后,胜诉方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退还自己之前预交、但本应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法院要在法律文书生效那天起15天内,把钱退给相关当事人。另一种是让败诉方直接付给胜诉方。要是胜诉方没向法院申请退还,而是想让败诉方直接给钱,那败诉方就得按照判决书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主动把钱给胜诉方。要是败诉方不主动给,胜诉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要提醒大家,当事人不能单独就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要是对这个决定有意见,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院长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