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合同上盖的章显示“公证处”字样,这本身就很反常,正规合同应由合同主体(公司或个人)盖章或签字,公证处只会对合同做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不会在合同正文盖自己的章代替签章。如果你看到一份合同盖的是某公证处印章,要高度警惕:要么是伪造印章的诈骗,要么是有人故意混淆“合同公证”与“合同生效”。真正的合同公证,是双方持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处出具独立的公证书(有公证编号、公证员签名),而不是在合同上盖公证处章。建议你:先核实对方主体资质和印章真伪,可要求查看营业执照;涉及大额交易的,自行到公证处当面办理公证,不轻信对方提供的“已公证”合同;发现疑点立即停止付款并咨询律师。签合同认准交易对手自己的公章或签字,别被“公证”字样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