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夫妻婚内债务,法律上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离不离、谁借的、用在哪,直接决定你用不用还。先说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这些算共同债务,两人一起还。再说个人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借的,比如赌博欠债、个人挥霍、给第三人做生意且你不知情未受益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还。实务中争议最大的是“借的钱对方不知情但用于经营”——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仍可能算共同。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建议:如果你被要求承担配偶的债务,先问清这笔钱有没有你的签字、有没有用于家里;保留不知情、未受益的证据。签字前一定看清,别稀里糊涂成了共同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