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制,医院拒绝提供是违规的,你完全能依法拿到。
你可以向医院医务科或病案室书面申请复印,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收点工本费是允许的。如果它仍拒绝,一方面可向卫健委投诉,另一方面起诉时可由律师持调查令、或由法院出具协助通知去调取。
起诉阶段你只需提供能证明医患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比如挂号单、缴费记录、就诊记录。像病历这种由医院保管的材料,你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医院提交,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要承担不利后果。尤其医疗过错争议里,法律对举证责任有倾斜规定。所以别因为一时拿不到病历就放弃起诉,路是通的。把每次就诊的挂号和缴费凭证都留着,就是你的初步证据。把每次就诊的挂号和缴费凭证留好,就是你的初步证据,不必等拿到完整病历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