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多处劳动关系,万一发生工伤,赔付方式有这些情况。
先得确定工伤认定主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是职工同时在两个或更多用人单位工作,每个单位都得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费。职工受了工伤,就由他受伤时正在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要是用人单位依法交了工伤保险费,赔付就按正常的工伤保险程序来。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可要是用人单位没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费,职工出了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就得由这个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费用。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支付,就先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再向用人单位追讨。
另外,职工在多处劳动关系中受工伤,工伤待遇要按实际情况确定。如果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休养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不过工资基数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确定。
这里要提醒大家,有些职工可能误以为多处劳动关系里只能有一个单位交工伤保险,或者觉得没交保险出了工伤就只能自己认栽,这些都是常见的认知误区。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