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胁迫写了欠条,可以这么处理。行为发生时,得尽量保留受胁迫的证据。比如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这些,都能有力证明存在胁迫事实。也能通过和对方电话沟通或者现场对话时录音,把对方胁迫的言辞、行为固定下来。另外,找找现场的目击证人,让他们出相关证言,对证明胁迫情况也有帮助。
从法律途径来说,按法律规定,要是一方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所以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张欠条。
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得把之前保留的证据交给相关机构,用来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才写的欠条,这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要是能证明存在胁迫情形,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支持撤销这张欠条,这样欠条从一开始就没法律效力了。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要注意,很多人以为过了很久也能去撤销欠条,其实不行,一定得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去行使撤销权,不然权利可能就没了。一旦发现自己被胁迫写了欠条,要尽快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