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里,判断被害人有无过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很多时候,被害人多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诱导。他们没有主动违法,也没故意促成犯罪行为发生的意图。这种情况下,他们是纯粹的受害者,不存在过错。比如犯罪分子用高息回报当诱饵,虚构投资项目、伪造相关文件,让被害人在不知情、被蒙骗的状态下参与投资,这时被害人不用承担过错责任。
但有些情况下,被害人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要是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集资行为可能违法,还因贪图高额回报等原因参与其中;或者在投资时,没履行基本的审慎义务,对明显不合理的投资项目不做必要调查核实,就盲目投入资金。就算被害人有过错,也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责任。不过在追赃挽损等环节,被害人的过错或许会对最终结果有一定影响。
对于这类案件的被害人,建议投资时要保持理性,别被高息诱惑。遇到可疑的投资机会,一定要仔细调查核实,履行好审慎义务,避免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