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想少承担中介费,不同情况有不同结果。从合同层面讲,要是租房中介服务合同已经签了,中介费的金额和承担方式也都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那租客基本就得按照这个约定去支付中介费。如果租客随意要求少付,那就等于是违反了合同。这种情况下,中介有权利要求租客继续按照合同付中介费,租客还得承担违约的责任。
但要是有合理的情况,租客也能争取少付中介费。比如说中介没把服务做好,没有按照约定给租客提供完整的房源信息,或者在帮租客和房东签租赁合同的时候出了严重的差错。这时候,租客就可以找中介商量,以中介服务没达到标准为由,要求适当少给点中介费。
要是和中介商量不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能给租客撑腰。这个规定是说,中介要把跟签合同有关的事情老老实实地告诉租客。要是中介故意藏着重要信息或者提供假情况,害了租客的利益,那中介就别想拿中介费,还得给租客赔偿损失。如果碰到这种不讲理的中介,租客可以收集好证据,像聊天记录、合同条款等,通过给消协打电话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办法,来保障自己该有的权益。